李应江与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新0106民初1663号
判决日期:2021-07-09
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应江与被告山东金光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乌鲁木齐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原告李应江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应江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16.5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应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政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金静静
判决日期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