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8江苏双达泵阀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282民初345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09
法院: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双达泵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原告在本案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江苏双达泵阀集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吴长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法官助理倪伽任
书记员张楚
判决日期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