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6江苏轩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夏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706民初527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08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轩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夏禾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江苏轩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轩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79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397.5元,由原告承担;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董延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潘俊彤
判决日期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