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江泓输变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923民初7号
判决日期:2021-07-08
法院: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永超与被告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江泓输变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郭永超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郭永超撤回起UI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郭永超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雪花
审判员孟根胡依格
人民陪审员于庆荣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宝力德巴图
书记员周旭德
判决日期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