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1192号
判决日期:2021-07-08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甘民终4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合议庭
审判长宋冰
审判员陈宏宇
审判员张梅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邹军红
书记员李晓宇
判决日期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