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硕拍卖有限公司、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02执恢1405号
判决日期:2021-07-08
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大连金硕拍卖有限公司与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辽0202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1日恢复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51357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附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书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应予准许
判决结果
终结(2021)辽0202执恢1405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员蒋希宏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张晓晗
判决日期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