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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7976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58-8633094
注册时间:2008-12-29
公司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大道
简介: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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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曾志平、温永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1223民初603号         判决日期:2021-07-08         法院:广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宁农商行与被告曾志平、温永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6日立案。原告广宁农商行于2021年3月23日以被告曾志平、温永梅已还清全部欠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772.60元,减半收取计1886.3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388元,二共3274.30元(原告缓交),由被告曾志平、温永梅负担,并当庭缴纳
合议庭
审判员邓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程良浩
判决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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