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荣刚、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韦飞等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桂1026执保45号
判决日期:2021-07-07
法院:那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农荣刚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的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非路灯类),NO3标:那坡县城厢镇中强村弄内屯硬化亮化工程,项目编号BSZC2018-G2-07235-SCCZ的未结工程款进行保全(冻结),保全标的金额为6200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2020)桂1026民初1000号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黄运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蒙子英
书记员许瀚文
判决日期
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