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皖1523执403号
判决日期:2021-07-07
法院:舒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舒城县人民医院与被执行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舒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523民初2623号判决书己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评估拍卖后清偿债务,或扣留、提取同等数额的债权、收入。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树光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魏萌
书记员胡伟
判决日期
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