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0102民初3802号
判决日期:2021-06-18
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兰州金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第三人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宣传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兰州金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兰州金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56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兰州金翔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娟娟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畅沈锦芸
判决日期
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