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华威、叶志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102民初316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18
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华威、叶志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黄华威、叶志梅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452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乔文佳
判决日期
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