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81民初7291号
判决日期:2021-07-05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诉周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周辉的银行存款109500元进行冻结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周辉的银行存款109500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曹海英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夏闵缘
判决日期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