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盛嘉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822民初1282号
判决日期:2021-07-05
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北京天盛嘉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北京天盛嘉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二被申请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36426.40元予以冻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二被申请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36426.4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丁成义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刘佳玉
判决日期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