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与四川锟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中秦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922民初1645号
判决日期:2021-06-11
法院:南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华与被告四川锟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中秦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南江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原告余华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余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5元,减半收取47.5元,由原告余华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伍林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岳芮
判决日期
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