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华工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与山西赵庄鑫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428民初673号
判决日期:2021-07-05
法院:长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衡水华工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赵庄鑫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7日立案。衡水华工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衡水华工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757元,由衡水华工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胡建枝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任丽琴
判决日期
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