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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建生
联系方式:0358-3530869
注册时间:2006-04-17
公司地址:吕梁市交城县北关东环路
简介:
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道路养护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管道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防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特种工程、起重设备安装、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房屋拆除、体育场地设施安装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原木道路景观、雕塑设计与施工、施工劳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在义望村东从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机制砂、碎石、水稳料、沥青料等材料生产、销售、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建材经销;沥青混合物经销;水泥稳定混合物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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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运城市盐湖区新型建材化工厂与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晋0802执584号         判决日期:2021-06-07         法院: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运城市盐湖区新型建材化工厂与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晋0802民初894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运城市盐湖区新型建材化工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查明,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杰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8087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张荣审判员冯海斌审判员宁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世雄
判决日期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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