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0车永军与陆峰、江苏吴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06民初404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07
法院: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车永军与被告陆峰、江苏吴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花万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车永军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车永军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64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合计人民币2184元,由原告车永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江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邵任艳
判决日期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