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忠义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381民初4813号
判决日期:2021-06-07
法院:海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萧忠义诉被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萧忠义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315元,退还给原告萧忠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于颖
人民陪审员里玲
人民陪审员刘楠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寒晖
判决日期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