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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5585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东奇
联系方式:0758-2733655
注册时间:2020-02-20
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83号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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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鸿达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粤12执恢21号         判决日期:2021-07-04         法院: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肇庆市鸿达机械有限公司、广宁县悦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英德市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黎楚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受理恢复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查明,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月4日在南方日报刊登《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该公告载明“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判决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执行的申请。 申请执行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长梁新敏 审判员龙建全 代理审判员覃争义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彭家彬 书记员李晋勇
判决日期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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