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大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11民初3642号
判决日期:2021-06-04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审理的申请人沈阳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辽宁大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沈阳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378118.78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并由申请人沈阳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其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人民币4378118.78元)作为担保,担保金额为4378118.78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378118.78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倩倩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高伶伶
判决日期
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