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港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浦厦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05民终1273号
判决日期:2021-06-04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合浦港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西浦厦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合浦县人民法院(2021)桂0521民初2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合浦港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一审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于2021年4月7日签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但上诉人签收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合浦港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李文菁
审判员魏岚
审判员陈峰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陈彩钰
书记员陈宏
判决日期
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