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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辛亮
联系方式:0538-3270988
注册时间:2005-06-15
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仪过路西首路北06号
简介:
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施工专业作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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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冀0983执保557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黄骅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820535.51元,期限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议庭
审判员周洪利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张家诚
判决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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