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升石业股份有限公司、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皖1004执14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案受理的福建省东升石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皖1004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建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210616.75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王南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胡菲菲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