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堂与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盛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宏伟、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吉0104执保1239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吴永堂与被申请人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盛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宏伟、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326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盛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宏伟、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942510.78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