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述根、河南鸿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2民终1602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魏述根因与被上诉人河南鸿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0)黔0222民初71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魏述根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自愿申请撤回本案的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魏述根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5838元,减半收取7919元,由上诉人魏述根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陈代艳
审判员李金华
审判员唐丽红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毛毛
书记员顾雄稳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