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凯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7102民初39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华凯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原告山西华凯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西华凯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031元,由原告山西华凯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茜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茹超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