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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金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94万元
法定代表人:侯家福
联系方式:0870-2158788
注册时间:1997-10-06
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市科协院内)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劳务派遣服务;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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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秀兵商贸有限公司、昭通市金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云0128执139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云南秀兵商贸有限公司与昭通市金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云明、云南坚策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057169.70元,执行费13176.00元。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受理后,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4月14日、5月29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提起网络查询及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昭通市金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未付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暂未结算),本院依法向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不能拨付此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年6月4日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并同意对本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曹开智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康玉洪 书记员角利波
判决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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