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与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宁0205破申1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21年5月7日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以对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未获清偿,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5日成立清算组,未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为确保债权人得到公平清算利益为由向本院申请对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1年5月7日通知了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就该申请向本院提出异议称: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理由不成立,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不具备破产条件,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未成立清算组亦未对企业进行清算,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运转正常持续经营,破产理由不成立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对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享有债权3115252.4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6年10月18日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拍卖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所有的宁BF6570号车辆执行到位516903元,剩余债权未获清偿,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402执283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申请人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地为惠农区南大街197号,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9年11月8日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债权1665093.78元。截止2021年4月7日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流动资产合计10652360.95元、固定资产合计2000000元、流动负债合计12342327.64元、实收资本300000元
判决结果
受理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对石嘴山市正泰电气电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爱娣
审判员马国平
审判员黎倩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罗彬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