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与张润平、范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504民初3698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钰诉被告张润平、范勇、泸州仟冀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张钰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张润平、范勇、泸州仟冀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钰撤回对被告张润平、范勇、泸州仟冀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钰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方华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倪萍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