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与山西意库创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702民初457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与被告山西意库创意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3680元,减半收取1840元,由原告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虹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赵书云
书记员梁文韬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