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凤莲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侯柏旭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181民初1947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凤莲诉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侯柏旭、广元南乔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龙、四川元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受理。原告余凤莲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余凤莲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35元,由原告余凤莲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宇锋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赵娟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