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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9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昕
联系方式:0564-5394055
注册时间:2007-09-27
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路锦成大厦22楼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输变电工程,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门窗工程,布展、展览工程,体育场地工程,交通标志标识工程,环保工程,房屋拆迁(拆除),砂石销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标识标牌设计与制作,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信息化及室外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通信设备安装、调试与维护,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及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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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鲁凯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3民终1348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鲁凯、原审被告浙江高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周广亮、张守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3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鲁凯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一审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32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三、准许鲁凯撤回一审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周广亮、张守华、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安徽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何懿 审判员庞玲 审判员穆莉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唐红艳 书记员邵春玲
判决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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