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宝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津0104民初7063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武汉宝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现因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武汉宝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191元,由原告武汉宝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岩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田唯宜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