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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9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刚
联系方式:0731-55880078
注册时间:2008-07-09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韶山东路28号金海大厦2栋1单元1101001号
简介:
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输变电工程叁级、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管道及电信、电力野外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维护服务;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电气机电安装设备、变压器、高压及低压电力电缆、弱电线材、铁塔、电杆、金具器材、高压分支箱、环网柜、塑胶、橡胶、建筑材料的销售;电力技术推广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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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士卿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陕0524执保136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合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鸿昌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审判庭作出了(2021)陕0524民初20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6800000元,期限为一年;或者查封、扣押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某某名下价值相当的其它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房产进行了查询,查明二被保全人在山东省内无房产登记信息。本院于2021年6月7日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账号XXXXXXXX0102、账号XXXXXXXXXXXXXX966均以680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分别为9974.50元、3855元;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7277以680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10531.30元;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770以680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5600元;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80以680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冻结,实际控制金额为10000元;对被保全人山东得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1105以680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轮候冻结;对被保全人吕某某中国民生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330及中国银行账号XXXXXXXX8121CNY0均以680000元为上限进行了轮候冻结,以上实际控制金额为39960.8元,冻结期限均为一年。已告知该案审判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524执保136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17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1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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