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孙成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11执保495号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孙成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孙成春价值25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孙成春价值25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山东蓝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厉建鹏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王玉新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