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霍山县鑫红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525民初586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霍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霍山县鑫红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立案。原告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霍山大别山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刘浩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范宏伟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