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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
全民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海青
联系方式:0355-3024512
注册时间:1991-06-01
公司地址:长治市南街寺巷2号
简介:
建设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凿井),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 工程监测、检测、监理服务;测绘服务: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乡规划编制: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光电磁介质);矿业工程:矿山灭火、矿山救援、矿产资源开采、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工程:土地污染分析、土壤修复、环境工程检验检测及鉴定;地质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岩土试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监理、运营;资料归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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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与长治市紫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县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晋0404执293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与长治市紫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县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2019)晋0404民初4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长治市紫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县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长治市紫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县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你处有款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依法冻结、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长治县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市紫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你处的款2042119.9。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石红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崔翔宇
判决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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