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完璧归赵架子管租赁站与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4民初341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播州区完璧归赵架子管租赁站与被告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播州区完璧归赵架子管租赁站以与被告贵州华兴建筑有限公司自行和解为由于2021年5月18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播州区完璧归赵架子管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5.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播州区完璧归赵架子管租赁站自愿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赵炎凌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舒怡
书记员韦佳艳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