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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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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寒松
联系方式:0518-85328800
注册时间:2009-03-31
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407室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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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与李世平、武卫华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706执144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江苏明亮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李世平、武卫华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706民初180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土地等财产进行了调查,于2021年3月30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武卫华在(2021)苏0706执1443号案件[执行依据:(2019)苏0706民初6481号民事调解书]中应得的案款362724.11元(尚未执行到位),冻结期限三年;此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特别提示,如申请执行人要求继续查封、冻结前述财产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的,本院查封、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证实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健 审判员高旭 审判员杨路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程秀峰 书记员朱庭苇
判决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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