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文科与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323民初1677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封文科与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1)豫1323财保16号民事裁定,对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2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进行查封或者冻结,并对担保财产豫R×××××车辆进行查封。封文科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陕西古建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20000元的冻结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符保国所有的豫R×××××车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杨付林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操姗书记员李倩倩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