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云2503执162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红河州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河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蒙自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0日作出的(2020)云2503民特48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190000元及利息,承担本案执行费2750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予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大河公司在蒙自市人民法院涉执行案件众多,执行标的较大。经调查,其名下无证券、不动产、车辆登记信息,其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为0元,其纳税人状态登记为非正常。通过协助机关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其名下无不动产登记信息。通过协助机关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查询,其名下有位于蒙自市天马路西延东侧城镇住宅建设用地【蒙国用(2011)第71号、72号】两宗,系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丰源谷”项目以及商务酒店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及在建工程(商务酒店)已被另案申请人申请查封。经核查,“丰源谷”项目系蒙自市建筑领域房产项目等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监管的问题楼盘之一,该项目中小区主体建设已完工,但未正式竣工验收,已无未售房源;商务酒店系在建工程已停工,本院已依法对该宗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查封,因其实际所占土地与登记土地不一致,暂不具备处置条件。通过协助机关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查明被执行人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为何曌坤,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0元,工商登记为已缴纳;其名下持有云南文产蒙自养老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3%的股权,已被本院在另案冻结,但云南文产蒙自养老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其股权无处置价值。通过到其工商登记经营地蒙自市红河商城小区调查,其未开展经营活动,未了解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对被执行人大河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上述调查情况已于2021年6月18日回告申请执行人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朱宝华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黄一帆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