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遵政;姜东;青岛洋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281民初15127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遵政与被告姜东、青岛洋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赵遵政经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缴费,视为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自愿放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赵遵政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刘克艳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梁莉娜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