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致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谢玉国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云0827民初247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普洱致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玉国、第三人云南昌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小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普洱致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普洱致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白艳琼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梁晶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