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四川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024民初90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威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威远县农业农村局与被告四川佳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眉山华能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85元,由原告威远县农业农村局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尹华荣
审判员刘骏
人民陪审员黎容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晓燕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