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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联系方式:0855-8221178
注册时间:2004-09-06
公司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清江路131号龙泉明珠1栋1层1-16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水利水电、钢结构、仿古建筑、拆迁工程、边坡支护、地基与基础、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幕墙、城市及道路照明、土石方工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室内装修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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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泰不锈钢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凯里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2629执179、180、181、 187、188、189、190、 191、193、194、195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向被执行人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现查明被执行人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厂房内有尚未出售的木料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厂房内的木料。 二、被执行人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隐匿、毁损、变卖、出租、抵押、典当、赠与被查封的财产。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杨彬 审判员蒲勇 审判员黄万林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方其丽
判决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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