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兰实业有限公司与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116财保156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陕西青兰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3062153.75元人民币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驳回申请人陕西青兰实业有限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保全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西陕西青兰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员李会茹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张欢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