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与新泰(辽宁)精密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803民初860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泰(辽宁)精密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968.17元,减半收取计5484.09元,由原告营口嘉禾气体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合议庭
审判员高奇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法官助理靳浩强
书记员刘雪莹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