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彩霞与曹丛霞、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482民初2787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彩霞与被告曹丛霞、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原告胡连生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杨彩霞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3元,由胡连生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黎晨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高丽书记员朱四维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