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琼与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曾熊勇于王兆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川0411执1030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李松琼与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曾维勇、王兆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3320.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曾维勇主动缴纳了105882.92元,其中,执行案款103320.92元,诉讼费1112元,执行费1450元。至此,李松琼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1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