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与丁志平、张楠楠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24民初2915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庐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诉被告丁志平、张楠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受理。本院通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要求其提供被告的准确送达地址或提供其下落不明的证明,但原告一直未能提供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的起诉。
案件诉讼费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夏雅琴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曹元元
判决日期
2021-06-28